关于接受刘泓梅辞去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3日 点击数:1242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泓梅辞去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3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泓梅辞去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渭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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