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报刊征订及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4日 点击数:33404
图书报刊征订及管理制度
一、机关征订报刊和图书资料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报刊资料每半年或一年征订一次。图书订购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订购手续。
二、办公室对图书应登记盖章,存入阅览室。图书、杂志任何人不得随意带走。否则,按原价3倍处以罚款。
三、阅览室图书、杂志只对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开放。每人每次只能借阅1-2本(套)图书,每次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若须延期则须办理相关手续。借阅杂志每人每次只限1本,借阅时间为半个月。逾期不归还图书、杂志的停止借阅。
四、借阅者必须爱护图书、杂志,不得随意圈点、划线、批注,不得撕毁书页。
五、所有图书、杂志不得私自转借。遗失图书、杂志按原价3倍赔偿。
六、报刊、信函等由通信员负责分发。
七、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卫生,禁止在阅览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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