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委室职责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点击数:1869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农口各工作部门的联系,办理常委会审议有关农业与农村事项的具体工作,承担常委会对有关农业与农村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组织调查研究;
二、配合财经工作委员会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算草案、以及计划和预算调整中有关农业方面的内容及其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审议做好准备工作;
三、调查了解在农业方面法律、地方性法规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对农业方面的重大事项组织调查研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审议决定;
四、对本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农业问题上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提请进行审议并作出撤销决定;
五、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决定,做好县人大代表视察农业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工作,对代表提出的有关事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六、承办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农工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七、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农业与农村方面的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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