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7日 点击数:34867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机关工作高质高效运转,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特制定如下值班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节假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双休日。
第二条 节假日期间值班,坚持值班总负责及机关党组成员或工委室副主任带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在节假日前3天排出节假日值班安排表,报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备查,并通知到值班人员,原则上每天安排1名机关党组成员或1名工委室负责人和1名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值班。
第三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重点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和防火防盗及紧急公务等的处理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日报表,若遇急文、急电、急事,必须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向值班总负责人汇报、第一时间处置。
第四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渭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值班记录簿,每天上午8:30进行两组值班人员交接班,交接班要做到有记录清楚的交接班记录,做到不交接不离岗。
第五条 对市县委、市县纪委监委或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在督查调度中发现值班人员出现脱岗、漏岗、断岗等情况的,由机关党组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六条 机关所有职工在节假日期间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遇紧急情况及时到岗到位开展工作。
第七条 本值班制度从机关党组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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